济农字〔2024〕8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畜牧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6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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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畜牧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

通  知

济农字〔2024〕8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济宁高新区城乡统筹发展局,太白湖新区农业农村事务部,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服务中心:

近期,国内多地发生严重生产安全事故,造成多人伤亡和较大社会影响,特别是在火灾消防、建筑物安全、交通安全等方面暴露出严重隐患。全市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深入落实全省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加大排查整治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当前临近岁末年初,各类生产经营活动进入高峰期,加之低温、雨雪、冰冻、大风等灾害性天气的潜在影响,容易导致事故多发频发,做好这一时期的事故防范工作至关重。全市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站位,时刻绷紧安全生产弦,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守好守牢安全发展底线。要聚焦重点,紧盯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高精度、加大力度、拓展深度,全面彻底整治安全隐患,切实堵塞安全漏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地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行业安全监管,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为全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要全面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梳理建立辖区内畜牧养殖、饲料兽药、畜禽屠宰、无害化处理、兽医实验室等监管对象清单。严格督促相关主体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等法规文件要求,建立双重预防体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和人员责任清单,规范制度、流程、培训、应急等各项措施,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三、抓好各重点领域安全生产

(一)抓好畜牧养殖领域安全生产。要做好畜禽圈舍、青贮窖池、附属用房等土建设施加固,化粪池、沼气池、沼气罐、检查井等粪污收集处理设施检查维护,确保养殖生产用电、沼气使用、施工建设等合规安全,不发生倒塌、窒息、中毒、溺水、触电、火灾、爆炸、砸伤刺伤等风险。提前预防准备,做好汛期、极端天气安全应对工作。

(二)抓好饲料、兽药企业安全生产。要加强饲料、兽药生产企业涉粉、涉爆风险隐患管理,重点对生产、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化工合成工艺饲料生产企业、兽药消毒剂生产企业进行督导抽查,对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加强厂房、仓库、水、电、火、气设施设备检修维护,确保安全通道、灭火设施配备运行正常。

(三)抓好畜禽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要定期组织对消防、供电、制冷、锅炉、高压容器、液氨存储、传动构件、板带等设施设备进行检修保养,确保设施设备运行良好。要加强对致昏、刺杀、剥皮、浸烫脱毛、燎毛、劈半、修割、无害化处理等危险作业环节的日常检查,确保人身安全,防止机械事故发生。要明确专人,对屠宰设施设备和屠宰关键环节,进行定期巡视检查,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

(四)抓好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安全生产。督促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全面排查高压化制罐、天然气罐及管道的安全隐患,密切关注化制罐的压力、温度,认真查找厂区电线漏电、短路及老化等相关问题,及时检修、规范操作。深入开展运输车辆安全驾驶教育培训,切实将无害化处理厂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牢,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抓好兽医领域实验室生物安全生产。要组织开展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督促指导各有关实验室设立单位严格落实生物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严防病原微生物失窃、泄露等事件发生。

(六)保障日常办公安全。抓好日常办公区域、系统自身实验室等水、电、火及危化品安全防范,重点做好消防安全和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强化日常消防演练。抓好公务用车维护保养和驾驶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三、强化安全生产监管

一是建立包保责任制度。建立“市级包县,县级包规模养殖场、屠宰场和饲料兽药生产企业,乡镇包保养殖专业户”的三级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确保每场(企业、户)都有包保责任人。各县(市、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制定本级的包保责任制度。请各县(市、区)将济宁市畜牧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表(附件2)、济宁市畜牧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包保情况统计表(附件3)于1月26日前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要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主题教育内容,组织落实安全生产年度专项监督检查,迅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做好重大节点和重要节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对检查发现问题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台账、制定措施、明确整改期限,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应急建设和宣传培训。制定完善相关领域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应急值守,提升突发事件应急能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鼓励利用“学习强安”、行业协会平台等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晨会”制度,组织收听收看“开工第一课”,扩大培训覆盖面,提升培训参与度。


联系人:李  国    联系方式:2967528

邮  箱:xmsyk2967528@163.com



附件:1.济宁市农业农村局畜牧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包保分组

             2.济宁市畜牧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表

             3.济宁市畜牧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包保情况统计表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济宁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文字版:济农字〔2024〕8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畜牧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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